实习期结束辞退需要补偿金么
时间:2024-07-24 09:41:38 40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实习期结束辞退需要补偿金么

在刚度过试用期时遭遇解雇的情况下,员工是有权获得相应赔偿的。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如缺乏合理合法的理由且又未能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在此期间劳动者并无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出现,则可判定该用人单位的行为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至于劳动者在结束工作时,应按照法定程序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能依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劳动行政部门将有权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以及经济补偿,甚至还可能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实习期需要签合同吗

在实习阶段,通常情况下并无必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的签署双方之一必须是具备法定用工资质的劳动者。然而,学徒以及实习生并不被视为正式雇员的范畴,因此他们无法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由此可见,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之间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合约关系。对于那些尚在校学习、正在进行实习工作的人员而言,只有在正式成为企业员工之后才能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从而建立起合法的劳资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当员工在试用期限届满之后遭遇了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他们拥有权利向雇主追偿经济损失。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恰当的理由以及未能给予相应经济补偿的解职行为将被视为非法。此外,在此类情况下,无辜的员工应当收到正式的书面通知。如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之规定,将可能需要承担更为严重的后果,除了需要支付员工应得的薪资和补偿金之外,还可能面临其他形式的高额赔偿。与此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定程序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将会介入并强制其补发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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