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订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立遗嘱人应神志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5、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一、老人怎么公证遗嘱
老人公证遗嘱的办理:
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材料。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遗嘱拟处分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凭证等);遗嘱书(草本)等。
3、申请受理,发通知单。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4、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并报审批,之后制作公证书,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二、公证遗嘱如何撤销公证遗嘱的变更流程
订立公证遗嘱的方式是:
1.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公证处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撤销变更的方式是: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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