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某的父亲今年63岁了。2013年12月,其驾驶电动车闯红灯,与一辆货车相撞,造成A父亲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A父负主要责任,货车司机负次要责任。在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项的过程中,A父家属向保险公司主张误工费,但保险公司说A父发生交通事故时年龄已超过60岁,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不同意赔偿A父的误工费。但A父退休后确实在一家单位打工,A父家属能提交误工证明。
解答: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就不能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A父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虽然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他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具有劳动能力,现在因为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工作、收入受到损失的,即使年龄在60岁以上,也可以酌情计算误工费。
护理费的话原则是一个人计算的,除非医院出具证明需要一个以上人员护理,自行护理,费用计算类似误工费,即应有单位出具证明请假的天数,再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收入以纳税证明为最有力,否则按照当地该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乘座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乘座救护车、出租汽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像你母亲这种腿受伤的请况,乘坐出租车是合理的。
没有生活费这种说法,指的是抚养费,在你这个案子中,你母亲没有需要抚养的人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受害人的陪护人员的伙食费也应当予以赔偿。
全文6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