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一、离婚要谁出法律费用
起诉离婚的诉讼费首先由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则由被告按照前述标准预交。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
二、离婚起诉费用应该谁来承担
离婚起诉费用由原告预交,如果存在交费困难的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是由法院判决作出败诉的一方承担。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三、离婚法院诉讼费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有以下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到三百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的,不交纳费用;超过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进行交纳;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进行收取。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人进行交纳。如果原告人交纳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免交、减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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