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河转诊转院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五条: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
二、黑河转诊转院申请确认的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报业务部门批准。
三、黑河转诊转院申请确认的时间以及地点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黑龙江省黑河市通江路31号劳动大厦3楼302。
四、黑河转诊转院申请确认的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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