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工程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关于工程保证金的法律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投资项目预留保证金的比例为工程价款的5%左右,社会资金投资项目,参照执行。一般由合同双方约定,此规定非强制性。保证金的预留期限一般为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具体也可以由双方商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二、工程保证金有诉讼时效吗
工程保证金有诉讼时效,并且诉讼时效为三年。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遇到工程质保金不给怎么办
遇到工程质保金不给,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质保金。建筑工程的相关合同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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