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权益纠纷诉讼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通常可以依据起诉方所主张的财产利益数额进行计算和相应的收取。以更具体的方式来说明,如果争议的财产价值总额未超过人民币10000元,那么每一个案件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为人民币50元;如果争议财产价值在人民币10,001元到50,000元之间,则应按照4%的比例来计算并缴纳诉讼费用;如果争议财产价值在人民币50,001元到100,000元之间,则应按照3%的比例来计算并缴纳诉讼费用;如果争议财产价值在人民币100,001元到200,000元之间,则应按照2%的比例来计算并缴纳诉讼费用;如果争议财产价值在人民币200,001元到500,000元之间,则应按照1.5%的比例来计算并缴纳诉讼费用;然而,当财产价值达到500,001元到1,000,000元时,则应按照1%的比例来计算并缴纳诉讼费用;最后,如果财产价值超过人民币1,000,000元的部分,则应按照0.5%的比例来计算并缴纳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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