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万元成交”,伴随拍卖槌响亮的落下,敲定了10102.72克黄金(含金量99.93%)的成交价,比拍卖保留价106万元高出17.9%。这是近日广东省江门海关委托广东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开拍卖罚没黄金的场景。近年来,江门海关充分发挥行政、刑事两种执法手段,始终保持打击走私的高压态势,开展了打击海上走私和货运渠道涉税案件专项行动,查获了一批大案要案,并收缴、罚没了大量涉案物品,包括旧挖泥机、旧船、纺织品、珠宝首饰、旧电器等。此次拍卖的黄金是江门海关于2003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在鹤山口岸旅检现场查获的。为有效处理涉案物品,江门海关先后多次委托拍卖公司举行公开拍卖会,仅2005年就进行了38次拍卖活动,拍卖成交总额近700万元,拍卖所得全部上缴国库。该关在每次拍卖活动前期均严格按照《拍卖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经过价格认证中心评估、拍卖信息公布、拍卖货物预展等环节,实现“阳光拍卖”,保证了拍卖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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