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损坏他人财物5000以下要多久结案
一般是要承担行政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损坏他人财产不足两千元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可以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损坏他人财物如何赔偿
损坏他人财物,按损坏的财财物的实际价值赔偿受害人相应数额的金钱。而财产的实际价值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也就是需要请鉴定机构对财产进行鉴定。
三、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一种情形,只要行为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二种情形,只要行为人损坏公私财物次数达到三次以上,既使数额不满五千元,也可立案侦查。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三种情形,行为人纠集他人实施损坏公私财物,只要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就可立案侦查。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四种情形“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是一条兜底条款,意图达到法律涵盖范围的最大化”;其目的就是“在于严密法网,堵截法律漏洞”,以便于法官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而又必须对相关案件作出裁判时能够有自有裁量的空间和可能。当然“兜底条款有其自由裁量的范围和权限”,不能任意自由裁量,更不能任意解释,否则就会严重损害法律的严肃性,也会成为某些司法腐败的潜在的借口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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