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员制度》自2005年颁布以后,基层税务管理员的执法权限、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在提倡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征纳关系的背景下,税收管理员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既要保证国家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又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这就需要在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政策的基础之上下气力、花功夫,通过耐心细致的税法宣传、热情周到的纳税服务等方式,以诚感人、以理服人、以德化人,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笔者作为长期从事税收征管工作的税收管理员,就此谈点看法。
一、把握纳税人心理对症下药。税收管理员每到一个新的片区,首要问题是迅速掌握所辖纳税人的主流税收意识。每一片区都有各自的特色,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也有弱有强。纳税意识薄弱的片区主要是指各片区的边缘区域以及不同行政地段的交叉区域,征纳矛盾焦点在于是否接受税收管理;纳税意识较强的片区主要是指商业密集的繁华区域,纳税人关注点主要集中在税收是否公平与合理、管理机制是否健全与完善。
纳税意识薄弱的区域,主要原因是税收宣传力度不够和管理工作长期缺位所致。因此税收管理员在户籍清理过程中,必须深入纳税户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纳税人经营状况,掌握纳税思想意识,把握矛盾焦点。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解决矛盾做好政策标准、法律依据方面的准备。当然,相关的管理工作也应随之进行。
纳税意识较强的区域,业户毗邻而驻,分布相对集中,征纳信息传递及时,因此存在比较严重的涉税攀比心理。管理员对不达起征点户的业户实施动态管理,以及对新增纳税户核定定额时,纳税人常常会用“怎么只找我一个?”、“别人的怎么办,我的就怎么办”等话进行推辞,使税收管理工作难以切入。所以管理人员应重点在公平、公正上做好文章。有的商户要求同行业、同规模、同地段的纳税人税收定额完全一样,这不是公平,这是平均主义。真正的公平应该是把经营规模、经营范围、所属路段、信誉程度等计税依据通盘考虑,采取科学的计算机系统定税方式,合理核定销售额,真正让纳税人心服口服。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税收管理员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必须强化基础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推行全面开票制度,以纳税人开票金额为计税依据。二是加大协同“作战”力度。分派多组管理员同时分别进户,每组按程序自始至终地将每户的核定税款工作完成,纳税户就会觉得公平而不会因攀比阻碍工作进展。三是全面公开定税,增强定税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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