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所需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3、隶属公司章程(原件);
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7、前置审批文件;
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分公司。
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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