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在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配套的承诺有无写进合同中,并且清晰列明房地产开发商或代理商就是利用购房者想当然地以为广告内容都会写入合同的心理,瞒天过海。结果,发生争议、对簿公堂时,法官一般会以合同条款作为依据判断是非曲直,而不完全是广告。如果对楼盘规划存在疑问,可以登录陕西省规划局的网站查询楼盘的详细规划,那里会对楼盘的绿化率、容积率等等做出规划说明。如果合同与规划有所出入,买房时就要留个心眼了。此外,小区中哪些是市政建设哪些是小区建设,也要弄个明白,不然市政建设遥遥无期时,就不能怪开发商没有信守诺言了。
2、开发商的五证”、“二书”是否齐全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
3、谨防销售在空白合同处作弊客户决定购房,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销售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销售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购房并不是一件小事,其中的每个环节可以说都与购房者的利益密切相关。即使是由开发商办理购房合同登记,但这其中也可能出现不予登记备案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无法顺利的购买到心意的商品房。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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