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权力比监视更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董事是在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由执行董事代替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的职务。而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一、代表监事会的职责有哪些
监事会主要包括如下具体职责:依法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检查公司财务;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
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有哪些职权
监事会的具体职权包括: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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