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第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第三、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四、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四)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五)开庭审理。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六)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可延期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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