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可否复议
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可以申请复议。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包括:
拘传、罚款、拘留。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因此,民事诉讼法的拘留、罚款的强制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拒不到庭和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一十条违反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二、民事诉讼法驳回可以强制执行吗
驳回不可以强制执行。
法院裁定驳回的说明法院并不支持该项诉请,因此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我们可以了解到抵押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是可以申请复议的,在复议期间一般是不执行的,而且对于拒不到庭的法院是可以进行拘传措施,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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