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爸爸把他的房子加了他新老婆名字她老婆孩子有继承权吗
倘若逝者并无留下任何书面遗嘱,那么在遗产承继问题上,所有位列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生身父母以及亲生子女都具备相应的权益,有权对遗产进行继承分配。
若在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达成共识,批准其中某一位继承人继承全部遗产,便可以向相关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书。
同时,此人或许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全面继承该份遗产;另一方面,如果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有任何人对此项遗产继承存在疑虑或者因自身原因无法向公证机构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他/她同样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法院,随后通过司法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并主张进行遗产的公正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亲的房产,儿子死后,配偶能继承吗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方式获得其父母的房产时,其配偶不享有相应份额的权益;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因继承行为获取的财产仍应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合法财产。
在此过程中,无论是由夫妻其中一人单独继承或者联合承继父母遗产或者接受遗赠所得的财物,都将被视为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
根据具体情况,若被继承人生前已经通过遗嘱明确指定某些遗产仅归属于夫或妻任何一方,又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合同时已明确表示某项财产仅赠予唯一的受赠者,即夫妻中的另一方,那么在这两种情形下,法律应给予足够的尊重及信任,将这类继承的遗产以及接受的赠与物品视为个人财产,而非作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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