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有权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但需要经过相关机关的许可,且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并且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提供法律咨询等,向其核实有关证据。同时,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有权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律师会见在押犯需经哪些机关许可?
根据《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因此,律师在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必须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这是律师会见在押犯的基本要求。
辩护律师在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必须遵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侦查机关许可,不得干扰案件侦查。同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