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当事人需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然后然代理人来完成诉讼活动。由于委托诉讼代理人要依赖被代理人的授权进行诉讼代理活动,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也被称为授权代理人或意定代理人。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点:
(1)诉讼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
(2)诉讼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事项由被代理人决定;
(3)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58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妇联、共青团、消协)推荐的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四、委托诉讼代理权,可因下列原因消灭:
(1)诉讼终结;
(2)诉讼代理人辞去委托或被代理人解除委托;
(3)诉讼代理人死亡或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解散。诉讼代理权解除时,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五、一般什么人才可以找委托诉讼代理人替代他们参加诉讼。
(1)公诉(公诉是指由法律条例给予的国家行使权利的相关国家机构如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的案件进行诉讼)案件的受害者和受害者法律规定的代理人又或者受害者的直属亲系最近的亲戚。
(2)自诉(自诉是指被害人即受害者或者他的亲人、朋友、老师等监护人,为了追究害人者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得向当地相关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案件中的发起诉讼的人和他的法律规定的代理人。
(3)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就是指当地相关的司法机关在处理判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时候,附带地处理判决被告人他在犯罪的过程中,他的行为导致的物资物品等损失毁坏这种情况,司法机关对他这些行为进行民事诉讼追求被告人的相关责任)案件中,当事人即因被告人的行为受到资产损坏的人,以及他的法律规定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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