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破产程序后是不是一定要破产
公司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不一定会注销的,公司可以进行破产重整或者破产和解,重整或者和解通过的,企业就不用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百二十二条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二、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还能告吗
企业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就会中止对债务人的所有诉讼,待管理人税收债务人财产后诉讼才恢复,所以债权人是可以起诉债务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三、宣告破产程序期限是多久
宣告债务人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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