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老年优待证过期还有用吗
武汉老年优待证过期需要进行年审,之后就可以继续使用。错过年审时间只要到年审点办理年审就可以恢复使用,当然错过的时间优惠待遇是不予补偿的。
各年审点只受理老年证的年审(即使用满一年时需老年人持老年证到就近年审点:交纳20元/年免费乘车保险费、充值)和遗失补办,不受理60岁和65岁老年证的新证申办(因新证办理量大面广且有信息录入比对等多个环节,而目前年审点人少点少无力承受)。
二、老年优待证办理程序
优待证由各市、县(市、区)老龄办组织登记、审核、发放和管理。制发步骤如下:
(一)申请登记。
1、凡户籍在本省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乡镇(街道)或当地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老年优待证2、常住本省六个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国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等),到市、县(市、区)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办理《优待证》需交老年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1张,由工作人员当场填写《老年人申领优待证资料登记表》,经核对无误后,发给申请人《优待证》待领凭证。
(二)制作交付。
各市、县(市、区)老龄办对经审核符合办证条件的老年人的资料,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交付制证单位,制证单位须在收到办证资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优待证》的制作,并送达市、县(市、区)老龄办。
(三)领发证件。
各市、县(市、区)老龄办在收到《优待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或直接发放给申请人。
(四)换发证件
持有《优待证》绿卡的老年人,年满70周岁时,应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换领《优待证》红卡。
(五)其他
《优待证》的制发工作,最迟应于2006年2月开始启动。原已发放老年人优待证的市、县(市、区),在新证换发期间,原证件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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