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保险分割是怎么样的
时间:2023-04-16 20:51:36 33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保险分割是怎么样的

婚后投保

1、父母给孩子买的保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条后半句: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若夫妻一方的父母明确约定赠与或遗产继承属于其孩子个人的,这样保单就有了巨大的财产保全优势,归为婚内个人财产。

因而,父母配置保单明确被保者是他们的孩子,就算是婚后买的,离婚时也不进行分割。

2、夫妻共同交费

婚后夫妻共同缴费配置的保险,因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所以不管是以一方还是双方名义买的,都视为夫妻共同购买的,归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可分割已经交的费用或退保后的费用。

3、各类人身保险金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被保者发生人身伤害或疾病等而获得的各类人身保险金的,参照《民法典》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财产”。所以,这部分保险金归为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此外我国《保险法》规定,只要投保时,被保者和投保人处于婚姻状态,就具有保险利益,婚姻关系解除对保单的继续有效是不产生影响的。

而且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很多长期保单若在缴费期间内选择退保,会造成比较大的损失,因为客户只能拿回账户的现金价值。最好的办法还是夫妻双方友好协商后,一方补偿另一方等额的现金价值,并进行受益人变更,让保障延续下去。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些财产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不仅仅只有工资,还有其他额外的收入。即便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过程中并没有挣一毛钱,但是在离婚的时候,所有的财产还是需要进行平均分割的。不过没有过错方的可以要求有过错方进行损失赔偿,或者是财产少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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