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会见一周能见几次人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律师在会见囚犯方面并未受到连续性次数的限制。
2.辩护律师能够正常的与已被监禁的涉嫌犯罪者以及被告人进行面谈交流或通过邮件等方式沟通联系。
3.如果辩护律师持有其本人的律师执业证书,由所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经过授权的正式委托书或者由法律援助机构开具的专门公函,以上三个条件均满足,且要求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交谈时,看守所应立即予以适当安排,最晚不得超过48小时内完成此次会见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二、律师会见一次钱可以退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会见律师的费用是可以进行部分或者全部退还的。
然而,具体情况还需参照相关协议所做的明确约定,在这里法律并未做出任何具体规定。关于律师服务收费方面,我们应秉持着公开透明、公平合理、自愿支付、诚信守信这几个核心原则来执行。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以方便民众、便利群众为首要任务,同时也要强化自身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服务成本,以便为广大委托人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此外,律师服务收费制度也分为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两种形式。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在我国现行的律师制度下,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并没有具体的次数限制,他们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与涉案人员进行面谈或者通过邮件等方式进行交流。在进行会见时,律师必须持有其本人的执业证书、所在律所开具的证明以及经当事人同意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是由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法律援助公函。对于此类申请,看守所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48小时之内为律师安排会见事宜。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