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了就可以调取病历吗
可以去调取病例。
单位或其他个人需要调取患者病案资料,由此会涉及患者隐私,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一些法规,医院都有类似如下规定: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本人的有关病案资料。
2、如患者本人无法亲自来医院,应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患者的病案资料。
3、公安、检察、保险、法律等机构申请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患者委托书,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查询患者病历资料。
4、医院病案室依照卫生部所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申请人在场,为住院病人或其代理人查询或复印有关病历资料并盖章,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二、交通事故病历证明都需要哪些
需要医院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出院证,出院发票,医院拍的x光片,还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受伤者的个人信息。交通事故受害者受伤住院治疗的,在出院时需要保留好病历卡,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发票,请护理的拿到护理费支付凭证(这个一般是收款数据,没有正规发票的),医药费支付清单(需要医院盖章),出院小结(医生填写)和所有检查项目的报告单。车祸受伤治疗出院时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证明: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计算)
3、出院后休息时间;(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计算)
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本项涉及到以后营养费的计算)。
三、交通事故引发的因素
1、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2、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3、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4、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5、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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