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案件所需要法官数须根据法院审理的程序来决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如果是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须有一名书记员)。如果是普序,则由三名审判员(或一名审判员两名陪审员)和一名书员审理。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合议庭的成员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的成员的人数,必须是单数(三人以上)。
去法院开庭能穿短裤吗
一般不可以穿短裤。去法院虽然没有穿着要求,但是穿着不能太过随意,并且需要遵守法庭纪律。基本要求:1、在法院出庭,上衣,裤子,鞋等服饰要整洁。不要穿拖鞋。2、不要浓妆艳抹,不要赤膊上阵。仪表要端庄。对于律师去法院,穿着应以庄重智慧为原则。蓝黑色的西装,白色衬衫搭配银灰色斜纹领带,黑色皮鞋,黑色袜子,黑色真皮公文包,整齐传统的短发,给人以干净、成熟睿智的感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四十一条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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