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土地出资是使用权出资,而不是所有权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4、交付使用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两项义务不可分割,否则股东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股东以土地出资入股需要缴纳什么税
股东以土地出资入股出让方需缴纳以下税种:1、营业税:根据《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土地增值税: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4、企业所得税: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同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万分之五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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