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内容是什么?工程质量监督是当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派出的监督机构,对当地所有在建工程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具有一定的处罚权。监理的对象是参与施工的五方:施工方、勘察方、设计方、监理方和施工方。主要精力在施工方面,其次是监理方面。开工、验收、竣工的程序和步骤是否合法;各方资质、岗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质量管理资料、质量控制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制止或处罚违反质量安全技术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1。对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履行质量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
3。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试验报告等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4。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
5。混凝土预制构件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检查;
6。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委托权限提出处罚意见或实施行政处罚;
7。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8。随时了解和掌握当地工程质量状况;
9。其他内容。
相关知识
监理机构在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函;
2。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
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及组织机构组成;
4。施工组织设计与监理策划(监理实施细则)
;5。其他必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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