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满足下列情形之一都可以提取的: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离休退休;死亡;出境定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困难;提前结清贷款;支付房屋租赁费用;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物业服务费;非合作银行提取还贷;自愿缴存期满。
公积金的钱怎么提取出来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1、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提取证明;
2、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提取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日之内会作出决定是否准予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全文6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