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托人的义务责任:
1、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2、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3、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4、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委托人的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具体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分为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和受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违反费用支付义务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违反报酬支付义务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委托合同中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四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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