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多久判决?
刑事案二个月到三个月判决。有法定延长情形的,可以再延长三个月。诉讼程序是法律规定的解决案件争讼的步骤和方法。司法机关及案件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分阶段有连贯地进行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刑事案件是必须要坐牢吗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不是必须要坐牢受刑事处罚的。如果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不坐牢:
1.不被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被赦免刑罚的;
4.不符合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的告诉程序的;
5.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情形。
三、刑事案件如何申请撤案
刑事案件申请撤案的方式如下:
1.对于自诉刑事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2.对于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被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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