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02-8-28
执行日期:2002-8-28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业务庭(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和《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结合全省法院司法鉴定工作实际,我院制定了《江苏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2年8月27日经我院审判委员会第46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院司法鉴定处联系。
特此通知。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