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公证的房产如何进行过户手续
遗嘱公证的房产的过户流程如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继承人身份证明;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并缴纳税费即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的,无需缴纳契税。
二、遗嘱公证生效后能撤销吗
遗嘱公证生效后能撤销,根据《民法典》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变更或撤销遗嘱。如果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丧失了遗嘱能力,则在其遗嘱能力恢复前对遗嘱所做的变更和撤销都不发生法律效力,原来的遗嘱仍然有效。
三、是否可以在公证遗嘱中指定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人不是由公证处指定的,而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被继承人立遗嘱时,指定继承人。被继承人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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