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陈述时,劳动者有如实说明的义务,但了解的情况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有关的基本情况,如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
同时,《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疏于对劳动者真实姓名进行审查,应当承担审查不严的后果。且隐瞒真实姓名,并没对公司造成事实或可能的损害,也难以认定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违背科技公司的真实意思,并不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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