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房屋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涉及哪些相关方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主要内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二、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需注意什么
以下问题要十分注意:
1.补偿没谈好千万不要轻易签字,否则签完协议之后才发现补偿不合适,维权难度就很大了。
2.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合法的资格。也就是搞清楚您跟谁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这个单位是否有权利与您签订协议,有没有履行协议的能力,如果签订的主体没有资格、不合法,将来极有可能无法履行协议,给您带来巨大损失。
3.安置补偿的各项内容是否约定清楚。例如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式,安置房的位置、房号,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等等,千万不要轻信拆迁工作人员的话,签订内容约定不清的协议或空白协议。
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和违约责任。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才支付拆迁补偿款,这种约定对于被拆迁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因此,我们签订协议时,一定要跟拆迁方约定好,如果不能按时支付补偿款或者按时安置房屋的补救措施和违约责任,避免到时候拆迁方任性违约。
三、拆迁补偿协议纠纷如何解决
我国拆迁补偿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通常是协商、行政裁决、起诉以及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合同双方签订了拆迁合同之后,因各种原因产生争议或出现违规行为时,首先是拆迁方与被拆迁方进行协商解决,若是协商未果,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方胜诉则可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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