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的可以这样维权: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借钱不还还借的债权人要怎么应对
对于借钱不还还借的债务人,债权人首先不要再次借款给对方。然后针对以前的借款,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
需要注意,起诉要求还款的,原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借贷关系,如可以提供借条、第三人的证言等证据。起诉后等待法院判决,然后根据法院的判决书要求对方还款即可;
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还不还款的,则债权人可以等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来强制对方还款。或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对方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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