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自己如何承担部分医疗费用?
时间:2023-06-09 19:55:21 15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案例描述]

王雅芬于1993年从北京一所大学的校办工厂退休。2003年,王雅芬生了一场重病,前后花去的医疗费用为4万元,而王雅芬的退休工资实际上只有1000元。因此,王雅芬在病愈后要求学校报销医疗费用。学校认为,作为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目前国家还没有规定要为工作人员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的义务,而且王雅芬还不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成员,不能享有医疗保险;校办工厂也不是纯粹的企业编制,也不能承担王雅芬的医疗费用。王雅芬无奈之下将大学告到了大学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学校全额支付自己已经付出的医疗费用。

经过仲裁委员会的调查,得知事情确实如上所述。仲裁委员会认为,虽然大学确实属于国家的事业单位,但是大学聘用的工人和其他劳动者所形成的关系应当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基于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建立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大学也应当遵照实行,不能有例外。王雅芬虽然是退休职工,但是在国家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后,学校也应当为退休的员工建立这种关系,以保障这些员工的身体健康权。当然,员工个人也要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在当年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下的费用800元,应当由王雅芬自行承担,高出最高限额的8000元也应当由王雅芬自行承担,在其他阶段王雅芬也要按照比例承担,最后学校承担了不到3万元的费用,王雅芬的家人和亲属承担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用。

[案例分析]

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生病或意外受伤(工伤除外)需要看病治疗时,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首先可以由其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即在看病结账时,可以首先从其医保卡的存款余额中支付,当然参保人员也可以自行支付。当医疗费用超过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又低于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时,职工的医疗费用主要从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则按照一定比例负担一部分。对于超过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办理的商业保险等其他途径解决。如果参保人员没有办理商业性质的医疗保险,则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还是由其个人支付,这部分经费就往往要靠参保人员使用自己的积蓄或者由其家人和亲属筹集资金负担。

根据国家目前的规定,一般各社会统筹地区制定的医疗保险费报销的起付标准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一般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看病,有些地方政府的保险机构作出了规定,参保人员看大病已经不用自己先行负担医疗费用,在个人承担部分比例费用后,可以依据定点医院的档案记载,直接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承担其余部分。北京市政府在2006年就作出了这样的规定,这样就可以有效地减轻参保人员就医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的负担,对于经济支付能力较弱的参保人员无疑提高了保障的效力。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
    更新时间:2024-07-11 18:30:07
查看医疗费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医疗费 最新知识
针对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自己如何承担部分医疗费用?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自己如何承担部分医疗费用?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