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案件,法院开庭前提前会调解吗?
诉讼离婚案件,法院开庭前提前会调解。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外地诉讼离婚需要材料
外地诉讼离婚需要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三、诉讼离婚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吗
诉讼离婚律师不可以全权代理。
1.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
2.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
3.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即使对代理人进行了特别授权,也必须出庭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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