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压行为是否属于债权债务范畴?
时间:2023-09-12 13:40:10 4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屋抵押是指将房屋作为债务履行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房屋抵押并不影响房产的其他权利的行使,如果房屋所有人在抵押期间想要出售房屋,就需征得抵押权人的允许,并且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的债务人实现债权或直接转换抵押物。

抵押房屋属于债务和债权范畴。

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将其合法的房屋作为债务履行担保,且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屋的抵押并不影响房产的其他的权利的行使,如果是在房屋的抵押期间房屋的所有权人想要将房屋进行出售的,就应当征得抵押权人的允许是不能出售的,并且房产在出售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的债务人实现债权或者是直接转换抵押物。

房 屋 抵 押 是 否 属 于 债 权 债 务 ?

房屋抵押属于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6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抵押权人未依照前款规定行使抵押权,或者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致使抵押的房屋价值减少的,房屋权利人可以请求抵押权人停止其行为。抵押权人未依照前款规定提存价款或者划拨价款致使价款减少的,房屋权利人可以请求抵押权人补足价款。因此,房屋抵押属于债权债务关系。

房屋抵押是一种债务和债权关系,抵押人将其房屋作为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拍卖房屋并优先受偿。房屋抵押并不影响房产的其他权利行使,房产权利人出售房屋时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并且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的债务人实现债权或直接转换抵押物。如果抵押权人未行使抵押权或未提存价款或划拨价款致使价款减少,房屋权利人可以请求抵押权人停止或补足价款。因此,房屋抵押属于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全文8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债权人 最新知识
针对 房屋抵压行为是否属于债权债务范畴?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房屋抵压行为是否属于债权债务范畴?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