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转让的环节上,对于担保事项进行刻意的隐匿属于无效的行为。
这样的行径严重违背了商业道德中的诚信原则,可能会使接手方在毫不知情的状态下承受额外的债务压力和风险。
当涉及到企业转让事宜时,出售方负有明确告知购买方关于公司重要信息的义务,其中包含但不仅限于各种担保状况等相关信息。
若出售方蓄意对担保事项进行隐瞒,那么在被购买方发现之后,购买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出售方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给对方带来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全文3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