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经常迟到,公司以这个理由辞退员工的,是合法的,公司也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迟到的次数只是偶尔一两次,公司因为这一两次迟到就要开除员工的话,这就属于违法的行为了。迟到,作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形,必须是多次,屡次再犯。否则,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要求赔偿。
被公司辞退有哪些原因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辞退员工应当向员工签发通知书。当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者严重违反法律,或者公司根据业务重组的需要,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辞退员工。
企业一旦向员工出具了辞退通知书,那么将意味着公司有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该通知书将成为仲裁或诉讼的主要证据。企业对此应当慎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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