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金的法律依据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包括以下这些内容:1、物质保障责任。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2、资金投入责任。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4、规章制度制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5、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6、安全管理责任。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二、工厂出现重大事故责任谁承担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规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由哪些人员组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应由以下人员组成:
1、企业负责人;
2、安全管理人员;
3、各科室科长;
4、主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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