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永久性的吗
失信人员不是永久的,符合条件的可以删除。
《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后果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后果有:
1.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报告法院。
2.工商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评比资格。
3.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或者公务员、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根据有关规定在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取消其政治待遇、荣誉称号,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4.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铁路部门不向其出售火车票,民航部门不向其出售机票。
5.招标投标管理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
6.建设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失信被执行人的工程项目许可、资质审批,暂缓受理建筑市场相关业务事项,暂缓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三、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是二年。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则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全文6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