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用地抵押给银行,可以拿房产证吗?
土地上建有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时,与商品房一并抵押。一般来说,在按揭期间,你不能拿房产证,但可以拿其他证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可以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三)海域使用权;(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在建建筑物;(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抵押的,海域内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第六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证债权的实现,依法以不动产设立抵押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共同申请抵押登记,主债权合同及其他必要材料。抵押合同可以是单独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抵押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权属证书为基础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其他权利,由抵押人取得。并向抵押权人签发了《房屋其他权证》。
预售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中记载。抵押期间内抵押的房地产完成抵押的,抵押人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当事人应当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二是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首先,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土地初始登记为前提,取得土地使用证。以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与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评估。(一)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转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估价结果经抵押人认可,并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后,出具确认文件,准予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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