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清理债权债务明细表
清理企业债权债务的方法
(一)债权的管理办法
公司的债务与债权处理
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1、债权清理原则
(一)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二)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三)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四)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五)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创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
2、债权清理措施
(一)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二)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三)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四)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
(五)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
(六)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
(二)债务的管理办法
总体思路:诚实守信,审核确认,综合处置,分期偿还。
1、审核确认
(一)清查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
(二)建档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
(三)认证在充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债务加以客观认证。
(四)入账对于已认证未入账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证的债务暂不纳入还款计划。
2、规范管理
(一)按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债务承接主体,规范债务管理。
(二)每年按照债务类别制定偿还计划,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三)在清回债权(货币或实物)中,安排50%专项用于偿还历史债务。
二、债权债务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三、债权债务案件诉讼费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债权债务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债权债务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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