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一)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二)保护劳动者原则。
一、同工同酬什么意思?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在从事同一工作时,对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能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体现了两个价值取向:确保按劳分配的大原则得到落实,即支付同等劳动应得到同等劳动报酬。
第四十六条劳动法。
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工资水平逐步提高。国家宏观调控工资总额。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
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
(2)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3)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4)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
(5)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三、拖欠工资一年原因
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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