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期间可不可以在别的地方上班吗
在申请工伤认定的过程中,雇员不得擅自在其他公司任职。
这是由于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前往其他公司就业需要得到原劳动关系所在公司的明确批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当劳动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其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产生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后仍未能及时纠正;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工伤认定书下达之后,尽管工伤流程尚未全部完成,但在此期间,雇员仍然有权向公司索取工资以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若雇员在工伤认定期间擅自离岗并在其他公司任职,将构成对《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的违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工伤一次性伤残包括医疗费吗
在工伤赔偿制度中,医疗费用占据了重要地位。
关于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次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再次是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接下来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以及医疗费用与康复费用;
还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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