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具体情况而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为总则,各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施行细则,所以工有伤鉴定级别结论的职工,其退休后待遇各有不同。以某省为例,分下列情况:
1、企业/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其退休后依法享有工伤医疗待遇,但没有额外的补贴;
2、未缴纳工伤保险,不能享有工伤医疗待遇,也没有额外补贴;
3、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如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未参加当地工伤统筹,即未缴纳工伤保险,其退休后享有退休前的同等待遇,即享受每年一次的工伤补贴。具体额度由当地财政、工资管理部门具体制定;
4、部分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统筹改革(即缴纳了工伤保险),其退休时参考其受伤时间,如受伤时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继续享受每年一次的工伤补贴;如已经参与工伤统筹(即缴纳了工伤保险),则与企业职工相同。
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统筹工作,全国尚处于试点阶段,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政策,所以建议去当地工伤管理部门咨询。
一、工伤伤残鉴定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下面是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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