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户籍性质影响,存在城镇与农村标准差别的赔偿项目主要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当前全国各地开展城镇农村标准统一试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具体标准,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为准。
一、交通事故赔偿太多,赔偿不了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的,超出限额的,超出部门由责任人承担。责任人无力赔偿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执行肇事者财产,经强制执行后确实无力赔偿的,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一)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
(二)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人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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