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房产所有权证。
(三)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四)房屋买卖合同草稿。
(五)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
(六)如果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七)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办理房屋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所需材料:赎楼: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个人公证处要求的婚姻关系证明;销售: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契税票、婚姻关系证明;买房: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买卖合同;领取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买卖合同;代购: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买卖合同、业主银行卡、代购合同;还款(借款人):身份证、账簿、借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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