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牌货车营运证新规定:为了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动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上就是蓝牌货车营运证新规定。
交通部取消蓝牌货车营运证是不是真的
分情况,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四点五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一般情况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道路货运行手续,研究道路货运站经营许可标准,推进外商投资道路运输项目发展,取消四点五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车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和驾驶员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对四点五吨及以下普通货车核发道路运输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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