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货车拉货是需要运营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商业相关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并产生经济利益的是需要办理运营证的。小货车营运证的办理是需要提交工商管理局所需要的材料,按照当地流程依申请办理。
一、小货车拉货需要运营证吗
小货车拉货通常是需要运营证的。小货车是否需要办理营运证要根据货车的使用性质而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如果该车从事的运输行为是直接或间接产生经济利益的,并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那么,该行为属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范畴,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才能上路运行。如果购车是真正地自用不参加营运的话,是可以不用办理营运证的。
二、小货车营运证怎么办理
营运证是保证车辆运营合法的一项重要的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4.领取税务登记证;
5.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
6.领取营运证。
办理营运证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3.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小货车拉货到半路卸货是否违反合同
小货车拉货到半路卸货是违反合同的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货车拉货到半路卸货的,不是运输到目的地,就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承运人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 第三节 货运合同 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n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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